、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需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以购买的形式获取正式的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投标人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段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十、投标地点: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内行健楼113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内行健楼113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