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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5-08-16 23:37:59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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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0026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图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4、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